财务处

部门职责: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中心经费计划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密切掌握中心财务动态,提供中心财务状况简报或分析报告,对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实施监控和预报。根据中心总体发展目标和要求,合理地编制预算,有效地发挥会计的核算和监督作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依法计提和向国家交纳税金。日清月结,规范管理。定期将会计档案分类并进行统一的档案管理。工会及基建项目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及决算编制,配合基建竣工项目财务验收。依法接受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及相关说明等。

联系人:赵天明,联系电话:010-84097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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