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一、部门职责范围
负责人力资源规划、人事人才政策编制与组织实施,人才队伍建设,机构、岗位和人员管理,考核评估,薪酬福利和社会保险,继续教育和培训,干部人事档案和人员信息管理。承担中心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二、下设岗位及各岗位职责
张婷:处长
主持部门工作,负责人力资源规划、人事人才政策编制与组织实施等。
王爱菊:副处长
负责人才队伍建设,机构、岗位和人员管理,考核评估等,承担中层干部选任管理工作。
刘奕琳:业务主管(六级职员)
负责薪酬福利和社会保险,继续教育和培训,干部人事档案和人员信息管理等,承担中层干部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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