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科幻电影的起源,《科学怪人》无疑是电影文化史上的经典,主要讲述的是一名叫弗兰肯斯坦的年轻医生用死尸等拼凑成一个有生命的人后发生的一系列故事,这个人由于相貌丑陋而受到人们的歧视,在我看来也是他自己人性的缺乏导致了这一悲剧。但这些人性道德不是今天我要谈论的重点,我想说的是既然是一个由科幻小说改编而来的电影,那就必须要有各种科学依据的支持才能不枉此头衔。
弗兰肯斯坦挖掘坟墓来收集构成人体各个部位这个梗,如果不是原著作者非常有想象力或者智者所见略同,那她应该是向安德烈·维扎里——现代解剖学之父——学习的。他曾求学于巴黎大学,为了揭开人体构造的奥秘,常常夜晚在无主的墓地盗取残骨和罪犯的遗尸,彻夜观察研究,终于在1543年完成了《人体构造》一书,该书分为七册,系统地讲述了人体各器官系统的形态和构造,开创了现代解剖学的新纪元,但由于他的这种违背教会伦理道德的行为,1964年被教会判处死刑,年仅50岁。历史上包括他在内的很多科学家为了追求科学的发展、真理的揭示都是在教会伦理中逆流而上,对真理的向往便是要付出代价,即便如此,那也应该是值得的。
为了激活死去的心脏和人,弗兰肯斯坦选择用电流刺激,这一行为有没有让你觉得很熟悉?这一梗就是现在的心脏复苏啊!小伙伴们在看美剧英剧时经常可以看到为了抢救心脏骤停的病人,抢救者会拿两个大大的“板子”来电击病人的胸口,如果患者没有反应,会逐步加大电流,这便是除颤器。研究表明,大部分的心搏骤停是由于心室颤动所致,顾名思义,除颤器可以使心室停止颤动,随后心室“重启”,开始有力搏动重新泵血,病人“复活”。同时,细胞存在着的内负外正的膜电位以及神经冲动的本质都是弗兰肯斯坦的实验“成功”的基础。带正电的原子核和带负电的电子造就了这个美丽的世界,也可以给弗兰肯斯坦带来个“人”。
而特意选在暴风雨的天来展现“奇迹”,空气因潮湿而导电,闪电的强大电流可以电解空气中的多种分子成为带电离子,用风筝来引导闪电的强大电流到实验室内这一梗是不是让你想到了小学课本上富兰克林的风筝实验?1752年5月的某个暴风雨的夜晚,富兰克林用风筝将闪电引到了莱顿瓶中,“悲催”地被电击后揭秘了闪电的本质并发现雷电与生活中摩擦所产生的电具有相同性质,随后发明了避雷针造福了人类。
在发现这些很有趣的“梗”以外,也许我们还可以像文献reviewer一样对弗兰肯斯坦提出一些问题:大脑的选择是否对所造之人的认知有影响呢?大脑是人意识与认知所在,最先造出的男人不知道什么是仁慈什么是恐惧,所有的神经冲动都来源于最原始的本能,遇到攻击时便是毫不犹豫的奋起反击,而后来所造的女人却是懂得害怕的,当她第一眼看到男人时便是尖叫,她可以分辨得出丑陋与恐怖,但她没有因为害怕就向男人发起攻击,比如向他抛掷一个重物,她的恐惧因为激怒了男人而给她带来了真正的死亡。作为受体对供体大脑有没有要求呢、一个人如果接受的是来自于一个异性的大脑会不会对TA带来困扰?如果是个大脑来自于一个不懂英文的中国人他还能听懂实验者给他的“sit down”的指令吗?又是什么原因让那个男人如此力大无穷的?对于这些问题,弗兰肯斯坦也不能补充“实验”来完善他的数据了吧。
不得不说弗兰肯斯坦是个基础扎实思想前卫的科学家,也正由于这点让他获得了实验的成功,虽然造出的人是个失败的人,但如果他用在对的地方,比如和《科学怪人的新娘》里另一个“造人”的科学家一起造出放大版的芭蕾舞演员,那他的成果也就上升为美与艺术了。作为科研工作者的我们应该向他学习他的科研精神和他的能力,也必须对自己的实验成果负责,在实验实施之前考虑清楚效果与后果,做一个素质能力兼备的科研人员。